司法考試輔導用書遭盜版 法律出版社獲賠50萬元
新華網 (2004-01-02 07:28:42) 來源:北京青年報
法律出版社訴北京保利星數據光盤有限公司等三被告侵犯著作權糾紛案,日前在海淀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判決:被告北京文翰苑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北京文林軒書店不得銷售盜版《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并賠償法律出版社20萬元;被告北京保利星數據光盤有限公司不得再行復制盜版《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內容
串講》光盤,賠償原告30萬元;被告在《法制日報》刊登向法律出版社的致歉聲明,消除影響。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2003年版《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三卷)。隨書配套《考試內容串講》MP3光盤1張。
2003年5月,保利星與自稱信誠科技有限公司人員的齊海林訂立合同,約定由保利星復制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光盤,數量兩萬張,后又追加了一萬張。法律出版社從文翰苑所購盜版書附隨光盤彩印與正版光盤相同,并注有“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內容串講、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審定、法律出版社、法制音像出版社”字樣。
2003年7月5日,法律出版社于海淀圖書城昊海樓文翰苑營業(yè)部購買盜版《輔導書》200套;7月16日,法律出版社再次從文翰苑的書店儒雅閣購得盜版《輔導書》一套;8月13日,法律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戴偉在公證員的陪同下在海淀圖書城昊海樓文翰苑書店購買了盜版《輔導書》一套。
法院認為,法律出版社系《輔導書》的專有出版者及光盤錄音制品的制作者,有權保障其專有出版權及錄音制作權不受他人侵犯。( 李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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