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 2004-4-24 3:05:06
國家所制定的每一條法律法規(guī),中央所班布每個政策都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而這些有利于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去到地方政府手上就成為它們用來壓迫平民百姓的工具。本來中央留給地方政府的立法空間是一件好事,是中央對處理全國各地實際情況靈活性處理體現(xiàn)但是這種靈活性正是給地方政府有所利用的地方,我了解很多地方法規(guī)它們都有一個特色就是對它們小部分貪官、昏官有利的國家法律條文它們才引用而對于廣大人民群眾有利的國家法律條文它們就不引用把它收藏扭曲我慨嘆我國有一個很好、很好的法律條文但又有多少個地方政府能依法行政呢?又有多少個地方官員能真正理解胡錦豪總書記所講:[執(zhí)政為民、立黨為公]的真義呢?========================================= 本欄書評僅代表撰寫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