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開政府采購的黑幕讀谷遼海的《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 ——
趙莉 2005-1-20 19:43:13
撕開政府采購的黑幕
-----作者:趙莉
----讀谷遼海的《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
著名律師北京市遼海律師事務所主任谷遼海先生撰寫出版的《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撕開了近幾年來我國政府采購中的一例例黑幕。
書中,第一起案件是中國首例政府采購糾紛,作者花了三萬余字的篇幅,第一次詳盡地披露了中央機關政府采購中的背后故事,揭露、分析了司法機關與行政主體之間官官相護的根源,對承辦法官的執(zhí)法素質和兩審法院的民事判決進行了譴責,對此案中許多鮮為人知的幕后交易首次公之于眾,使讀者第一次感悟到我國政府采購步履維艱!
在中央國家機關一起政府采購案中,標的額近伍仟萬元,作者根據自己所親歷此案的過程,詳細敘述了競爭性談判成交與不成交以及行政機關監(jiān)管失控的深層次根源,谷遼海對此案進行了深入細致地剖析,并指出采購主體暗箱操作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作者在充分闡述分析這些案件是非曲直的同時,對造成“黑幕”的原因以及我國相關的政府采購制度和執(zhí)法隊伍所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與此同時,作者谷遼海提出了根除這種原因和問題的一些設想和措施。
在《行政主體規(guī)避法律的處理決定》和《四家供應商遭遇行政處罰》兩篇文章中,我們看到,享有副局級待遇的政府采購中心在代理采購過程中,與四家供應商共同串標、暗箱操作,被其它供應商投訴后,政府采購的主管部門財政局僅僅對供應商作了處罰,而對副局級待遇的政府采購中心卻不作出任何的行政處罰。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面前,財政局偏袒采購主體。為此,谷遼海律師在揭露、分析造成這種具體行政行為產生背景的同時,指出“共同串標”的社會危害性,行政主體在行政處罰時應該一視同仁,采購主體的法律責任比供應商更大,更為嚴重,供應商被處罰,采購主體更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不論享受什么樣待遇的政府采購當事人,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作者在分析這些案件的同時,也指出了行政主體在法律適用方面的錯誤,且盼望著我國政府采購的執(zhí)法隊伍有待迅速提高。
總而言之,筆者看完谷遼海的《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感覺更多的是我國政府采購在實踐中所存在的各種弊端,作者的許多獨創(chuàng)性見解和經驗之談,以及我國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種種缺位!
作者:趙莉
200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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