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在人類社會最古老的三大學科中,除了醫(yī)學和神學,法學赫然在列。醫(yī)學救治身體病痛,神學慰藉人的心靈,而法學則規(guī)范我們的行為,維持必要的社會秩序。在西方文化語境下,法學躋身最古老學科之列,看起來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但在中國傳統(tǒng)文化里,很少人愿意把法律當成一門學問,即便算學問,也難登大雅之堂,以至于懂法律的人被稱為“刀筆吏”、“訟棍”,被認為是些搬弄是非、刁鉆狡黠的家伙?桌戏蜃诱f:“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他老人家最煩別人打官司,巴不得把法律塞進垃圾桶,讓法官、律師統(tǒng)統(tǒng)下崗。
在封建專制和儒家思想的擠壓下,法律在中國社會和文化生活中基本處于靠邊站的角色。秦朝崇尚法家學說、奉行“事斷于法”,結果歷二世而亡,不少人拿這個說事,讓法治替秦始皇父子背了兩千多年的黑鍋。
否定法治的代價是,中華民族在封建專制的迷宮里兜兜轉轉幾千年,封建王朝你方唱罷我登場,社會卻沒有取得多少實質性的進步,不僅如此,還每況愈下,到了清末、民國之初,差一點淪為殖民地。
清末以降,隨著國門被打開,國人開始認識到西方民主法治的魅力,開始用全新的眼光重新審視法律。時至今日,人治與法治之爭早有定論,民主、法治已經成為政治改革和社會改革的基本框架和既定目標,依法治國被寫入憲法和黨章,法律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也日益顯現,就連法學也順帶“沾光”,近些年成為頗受追捧的“顯學”。
讓人多少有些意外的是,在法學逐步“走紅”的今天,面向普通讀者的普法讀物卻寥寥無幾,無論是在數量還是在質量上,不僅完敗于歷史類、經濟類讀物,甚至跟看起來更小眾的心理學、美學類讀物相比,都相形見絀,作為一位法律人,這未嘗不是一種缺憾。
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從四五年之前,我開始嘗試自己寫作,但寫作的過程卻異常痛苦,這種痛苦可以用一個詞來概括——糾結:我希望本書不僅要通俗易懂,而且盡量輕松活潑,但又不失法律本身的嚴謹;希望本書能夠言簡意賅,但又能夠將法律規(guī)定盡量全面、立體地呈現在讀者面前,防止斷章取義;希望不僅讓讀者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明白法律背后的深意……。
至于努力的結果如何,恐怕只能留給各位讀者來評判了。
(本文為《法治,我們共同的生活方式》序言)
摘自:陳俊濤 著 《法治,我們共同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