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12-8 9:26:25 人民法院報
近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聯(lián)合教委、檢察院、婦聯(lián)等六家單位,對一名孩子的父母親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為了一名八歲孩子的上學問題,該院發(fā)出了重慶法院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小月的父母因為各種矛盾,在其尚未出生時便已分開。多年來,小月一直跟隨母親朱某生活。時間匆匆流過,小月已八歲多,早就達到了法律規(guī)定的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年齡。然而,因為種種原因,朱某一直未送小月到學校上學。在多次交涉無果后,小月的父親王某將朱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朱某送女兒上學。
法庭上,朱某辯稱,小月雖然沒有走進校園,但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通過請家教一對一、一對多的學習,小月在鋼琴、游泳、畫畫、語文、數(shù)學等課程方面都有涉獵。在朱某看來,孩子完全可以不用到學校上學。一審敗訴后,朱某不服,上訴至重慶一中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jù)義務教育法的規(guī)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均應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這不僅是其享有的權利,也是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父母送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是應當履行的法定監(jiān)護職責,任何人都不得違反。且義務教育的目的在于使未成年人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為培養(yǎng)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不能用其他形式的教育替代義務教育。
據(jù)此,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為了能夠使小月順利入學,重慶一中院聯(lián)合教委、檢察院、婦聯(lián)等六家單位為朱某和王某組織家庭教育指導暨溝通協(xié)調(diào)會。法官針對朱某怠于履行監(jiān)護職責的行為,對其進行了訓誡,并向其送達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朱某依法履行好監(jiān)護職責,盡快送孩子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法院專門請來的家庭教育指導專家,從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學校教育的優(yōu)勢以及對孩子成長的幫助等多個方面,結合小月的具體情況,對朱某進行了詳細講解。當?shù)亟逃块T和對口學校,就小月的擇校問題、學籍問題等,回答了朱某的疑問,并給出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朱某當場表示愿意盡快送孩子入學。
日期:2021-12-8 9:26:2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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