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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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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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測財發(fā)[2012]33號
局機關各司局,局所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中央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特點,我局對《國家測繪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F(xiàn)將修訂后的《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印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2年10月31日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下簡稱國家局)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中央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的政府采購活動。
第三條 政府采購是指采購人按照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定的方式及程序,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國務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達到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按國務院公布的目錄及標準執(zhí)行。
工程建設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四條 政府采購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效益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局政府采購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局規(guī)劃財務司是負責政府采購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國家局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政府采購管理及實施工作。
第六條 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對政府采購活動實施有效組織和管理。主要內容包括:制定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計劃;確定政府采購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對政府采購項目有關事項進行申報、審批或備案;組織政府采購信息統(tǒng)計及其他管理事項等。
第二章 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方式
第七條 政府采購活動應根據采購項目內容,按照相關規(guī)定,分別采用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的組織形式。
政府集中采購,是指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將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政府采購項目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的采購活動。
部門集中采購,是指采購列入國家局部門集中采購范圍的項目,并由國家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的采購活動。采購范圍主要包括:國家基礎航空航天影像獲取項目、測繪專業(yè)儀器設備、重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大型設備購置和其他業(yè)務專項等。
分散采購,是指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實施政府集中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范圍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第八條 政府采購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分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第九條 當采購金額超過規(guī)定的公開招標金額標準時,應當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其它采購方式的,應逐級上報,經財政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采購,可采用邀請招標采購方式,邀請招標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的特定供應商處采購的;
。ǘ┎捎霉_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采購,可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
。ㄒ唬┱袠撕鬀]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ǘ┘夹g復雜或性質特殊,不能事先確定詳細規(guī)格和具體要求的;
。ㄈ┎捎霉_招標方式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緊急需要的;
。ㄋ模┎荒苁孪扔嬎愠鰞r格總額的。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采購,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fā)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的一致性或服務配套要求,需要繼續(xù)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第十三條 采購的貨物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現(xiàn)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詢價采購原則上應對比3家以上供應商擇優(yōu)選定。
第三章 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及統(tǒng)計信息管理
第十四條 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應一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經國家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審批。調整、追加部門預算時,也應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第十五條 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應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及時制定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實施計劃,按要求報國家局。
第十六條 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應按有關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分季度編報政府采購計劃、執(zhí)行情況、統(tǒng)計報表等信息,及時總結本年度政府采購工作情況,按規(guī)定格式編報政府采購報表,并對政府采購執(zhí)行情況進行分析。
第四章 政府采購工作程序
第十七條 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包括: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工作程序。
第十八條 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程序:
。ㄒ唬└鶕鷱偷恼少忣A算制定政府集中采購實施計劃。
。ǘ┌凑照胁少彽某绦蚝鸵(guī)定實施采購。
第十九條 部門集中采購由國家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ㄒ唬┟鞔_采購項目范圍。國家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根據財政部下達的部門預算,明確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具體范圍,逐級下達到局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
。ǘ┚幹朴媱。局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根據國家局的要求,編制部門集中采購實施計劃報國家局。
。ㄈ┲贫ǚ桨。國家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匯總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上報的部門集中采購實施計劃,制定具體采購方案。
。ㄋ模⿲嵤┎少。國家局有關部門依法采用相應的采購方式實施采購。擇優(yōu)確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實行公開招標的,其招標、中標信息必須在財政部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應按規(guī)定確定中標人,并發(fā)出中標通知書。采用其他采購方式的,應報財政部批準。
。ㄎ澹┱少徍贤瑧谥袠送ㄖ獣l(fā)出后30日內完成簽訂工作,并及時組織采購項目實施等工作。
。┎少徺Y金支付按國庫集中支付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條 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對納入部門集中采購范圍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對于納入部門集中采購范圍的特殊采購項目經國家局同意后,可自行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部門集中采購的評審專家應當從財政部建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專家成員組成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局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采購項目中屬于分散采購的可以由單位自行組織實施,也可以委托具有政府采購代理資質的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分散采購應當依據法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開展采購活動。分散采購的工作程序比照部門集中采購程序執(zhí)行。其中符合公開招標條件的采購項目,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
第二十三條 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要加強政府采購基礎管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購文件檔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政府采購的文件及相關資料,不得隨意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五章 備案和審批
第二十四條 政府采購備案和審批管理,是指國家局對所屬單位按規(guī)定以文件形式報送備案或審批的有關政府采購文件及采購活動事項,按規(guī)定予以申報、備案或審批的行為。
國家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負責具體辦理政府采購申報、備案和審批事宜。
第二十五條 下列事項應報國家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備案:
(一)局所屬單位制定的本單位有關政府采購的實施細則。
。ǘ┙浥鷾剩捎霉_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執(zhí)行情況。
(三)公開招標的總結報告。
。ㄋ模┢渌枰獋浒傅氖马。
第二十六條 審批事項應當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下列事項應當上報國家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審批。
。ㄒ唬┮蛱厥馇闆r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
本辦法所稱公開招標以外其他采購方式,是指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以及財政部根據實際情況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申請單一來源采購的項目,應在報批前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對專家意見和項目信息等內容進行公示。
。ǘ┮蛱厥馇闆r需要采購進口產品的。
采購人采購進口產品時,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提出申請并獲得批準后,才能開展采購活動。
。ㄈ┢渌匆(guī)定需要審批的事項。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國家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負責對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政府采購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應建立健全政府采購管理的內部監(jiān)督機制。
第二十八條 國家局本級及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職責,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國家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