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37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在中國南京開始對我同胞實施長達四十多天慘絕人寰的大屠殺,制造了震驚中外的南京大屠殺慘案,三十多萬人慘遭殺戮。這是人類文明史上滅絕人性的法西斯暴行。這一公然違反國際法的殘暴行徑,鐵證如山,早有歷史結論和法律定論。為了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zhàn)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戰(zhàn)爭罪行,牢記侵略戰(zhàn)爭給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災難,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zhàn)爭、捍衛(wèi)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
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國家舉行公祭活動,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zhàn)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