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接受陶宏同志辭去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關于接受陶宏同志辭去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湖北省孝感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接受陶宏同志辭去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關于接受陶宏同志辭去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7年5月12日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共湖北省委的意見和陶宏同志因工作變動辭去孝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的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六條的規(guī)定,孝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接受陶宏同志辭去孝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