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江蘇省泰州市人大常委會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1月11日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了李軍檢察長所作的《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經(jīng)過認真審議,同意報告對2019年市人民檢察院工作的總結和2020年工作的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人民檢察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總結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市委五屆九次全會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一高兩強三突出”的總體要求,踐行初心使命,大興實干之風,統(tǒng)籌推進服務發(fā)展、司法辦案和隊伍建設,大力推進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全面協(xié)調(diào)發(fā)展,為推進市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實現(xiàn)人民滿意的高質(zhì)量發(fā)展提供更加優(yōu)質(zhì)的檢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