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周元為隴南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周元為隴南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甘肅省隴南市人大常委會
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周元為隴南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周元為隴南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2021年12月2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相關規(guī)定,隴南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周元為隴南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并報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