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工會勞動法律監(jiān)督條例》的決定
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工會勞動法律監(jiān)督條例》的決定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
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工會勞動法律監(jiān)督條例》的決定
哈爾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號)
《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工會勞動法律監(jiān)督條例>的決定》已由哈爾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23年4月27日通過,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2023年6月28日批準,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6月30日
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工會勞動法律監(jiān)督條例》的決定
。2023年4月27日哈爾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2023年6月28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準)
哈爾濱市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guī):
一、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
二、哈爾濱市工會勞動法律監(jiān)督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