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淮南市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的決定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淮南市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的決定
安徽省淮南市人大常委會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淮南市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關于廢止〈淮南市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的決定》的決議
(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查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淮南市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的決定》,決定予以批準,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淮南市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的決定
(2024年9月11日淮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
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統(tǒng)一,保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在我市的貫徹實施,實現(xiàn)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淮南市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2006年8月17日淮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6年10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