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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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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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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改判死緩 被告人楊譯平因涉嫌故意傷人罪,經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澤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后,重慶俊杰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楊澤平親屬委托,指派胡曉元、馮志仁兩位律師擔任其辯護人。二審辯護方案經俊杰律師會議集體討論,決定重點從“被告人楊譯平有自首情節(jié);受害人對于引發(fā)本案存在明顯過錯”兩方面進行辯護。圍繞辯護意見,馮志仁、胡曉元兩位律師走訪了案發(fā)時的目擊證人,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證明因受害人嚴重的語言挑釁和行為挑釁引發(fā)案件,并且推動案件的發(fā)展,從而導致矛盾的激化。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在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并結合所提供的證據后,最終采納了“受害人存在明顯過錯”的辯護觀點,作出改判:被告人楊澤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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