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永平 ]——(2013-2-1) / 已閱7719次
[1]李祖軍:《民事訴訟目的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頁。
[2]江偉 :《民事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76頁。
[3]黃松有主編 :《民事訴訟證據(jù)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85頁。
[4]陳瑞華:《司法權的性質》,載《法學研究》2000年第5期,第38頁。
[5]張文顯:《法學基本范疇》,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258頁。
[6]王海鷗、王繼軍、胡劍:《我國民事再審制度的反思》,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0年第1期,第34頁。
[7]宋冰:《程序、正義與現(xiàn)代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8年版,第3頁。
[8]鄭成良、張英霞、李會:《中美兩國司法理念的比較》,載《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03年第2期,第4頁。
(作者單位:峽江縣人民法院)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