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胤應 ]——(2015-1-27) / 已閱7565次
依法治國新常態(tài)
●賀胤應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部署,標志著我國邁入依法治國的新常態(tài)。面對依法治國新常態(tài),必須確立法治思維,理清法治兵團建設思路,把法治兵團建設作為常態(tài)化、長期性的重要任務加以統(tǒng)籌實施,奮力開啟法治兵團建設新征程,為兵團“穩(wěn)定器、大熔爐、示范區(qū)”建設及其作用發(fā)揮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順應依法治國大勢,確立法治兵團建設思想
一要樹立法治理念。就是要依法執(zhí)政、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不能再像過去那樣“拍腦袋”決策、用簡單行政命令執(zhí)政、靠主觀意志甚至感情做事。在依法治國新常態(tài)下,法治方式是重要的領導方式,法治能力是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兵團事業(yè)健康發(fā)展,不僅需要提升科學化發(fā)展水平,還要堅持走法治化道路。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強化法治精神、法治價值、法治權威認同,積極營造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二要確立法治思維。就是要堅持構建運用法治認識、分析、處理問題的思維模式,形成以法律規(guī)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規(guī)則思維、程序思維和責任思維定式,將法律原則、法治精神內化為法治自覺,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篤行,堅守法律底線,不越雷池一步。
三要堅定法治信念。經過60多年探索實踐,兵團治理體系、法規(guī)制度體系、履行使命的法治保障等得到不斷完善,但法治兵團建設依然在路上,例如,干部職工的法治意識有待增強,法治意義下兵團的體制機制、法規(guī)制度體系、司法體制機制等有待健全,“穩(wěn)定器、大熔爐、示范區(qū)”建設及兵團特殊作用的發(fā)揮有待更加充分的法治保障,等等。面對任重而道遠的法治建設征程,我們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故步自封,必須牢固樹立法治信念,保持法治自信,堅持法治定力,激發(fā)法治勇氣,堅定不移地走出一條法治兵團建設之路。
二、適應依法治國新常態(tài),理清法治兵團建設路徑
一要理清思路。要堅持以四中全會精神為遵循,圍繞當好“穩(wěn)定器、大熔爐、示范區(qū)”,進一步明確法治兵團建設總體布局,重點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進法治社會、法治工作隊伍建設。要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憲法實施,深化兵團內部改革,完善治理結構、提高治理水平,把兵團體制“長”的一面集約發(fā)揮出來。一方面,要積極努力,主動作為,依法規(guī)范兵團黨、政、軍、企各方面職能,為兵團依法長期有效行使維穩(wěn)戍邊職能提供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要積極探索兵團黨政軍企合一特殊體制下的法治建設路徑和實現形式,不斷推進兵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化,形成有利于當好“穩(wěn)定器、大熔爐、示范區(qū)”的法治環(huán)境。
二要統(tǒng)籌規(guī)劃。搞好頂層設計,制定法治兵團建設實施意見,明確法治兵團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出臺具體的可操作的重大舉措,明確方針政策、工作任務、制度措施、責任分工、時間進度,逐級細化任務分解,制定長效機制,推動法治兵團建設常態(tài)化。
三要整體推進。堅持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籌協(xié)調、整體推進,構建常態(tài)化的組織領導體制,形成統(tǒng)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做到法治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tài)文明建設以及黨的建設同步謀劃、同步部署、同步推動、同步考核,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順利推進。
四要分類實施。法治兵團建設是一項全局性、系統(tǒng)性工程,涉及面廣、紛繁復雜,必須堅持從法治建設規(guī)律和特點出發(fā),按照“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要求,對法治兵團建設涉及的立法、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進行分類指導、分類實施,構建起符合兵團實際的法治建設分類推進體系。
五是重點突破。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突出問題,開展重點調研,強化重點指導,組織重點實施,實現重點突破。尤其要在兵團黨政軍企合一、“師市合一”“團鎮(zhèn)合一”體制下的法治建設路徑和實現形式方面有所作為,進而以點帶面、示范引路、滾動發(fā)展,逐步深化對兵團特殊體制下法治建設規(guī)律的認知把握,加快提升法治兵團建設的檔次和水平。
三、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推進法治兵團建設一要嚴格規(guī)范和約束公權力,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兵團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在依法治國新常態(tài)下,法治兵團建設,重在規(guī)范和約束公權力。這一點,在黨政軍企合一的特殊體制下尤其重要。要進一步厘清中央、自治區(qū)政府和兵團的“事權”邊界,推動完善兵團行政“事權”;科學界定兵團、師(市)、團場(鎮(zhèn))三級行政“事權”邊界,強化兵團層面的區(qū)域管理權和統(tǒng)籌權,強化師(市)、團場(鎮(zhèn))的執(zhí)行權;推進兵團、師(市)、團場(鎮(zhèn))三級行政機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實施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和防范權力設租尋租空間;按照“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標準加強兵團各級行政機關建設,加快推進兵團各級行政機關履職規(guī)范化、法治化。
二要以公正司法為著力點,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著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推進法治兵團建設,必須以公正司法為著力點,建立“人治”規(guī)避制度,徹底排除對司法權行使的違法干預;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guī)則,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全面推進審判、檢務、警務、獄務公開,實現陽光執(zhí)法司法。
三要弘揚法治精神,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努力營造法治兵團建設氛圍。法律的權威源自于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憲法、法律只有深入人心,走入職工群眾,才能真正成為全體職工群眾的自覺行動。在法治兵團建設過程中,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把憲法、法律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兵團黨委黨校、行政學院的必修課,突出抓好對領導干部的法治教育;在兵團中小學開設法治知識課程,從娃娃抓起,培養(yǎng)職工群眾憲法、法律意識;在兵團各級行政司法機關探索建立“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法治專業(yè)人員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隊伍建設,全面抓好職工群眾普法工作,使全體職工群眾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為全面推進法治兵團建設提供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
本文原載《兵團日報》2015年1月16日。
賀胤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兵團屯墾戍邊理論研究中心研究員,著有《全民通俗刑法——一本書讀懂犯罪與刑罰》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