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仕強 ]——(2006-10-14) / 已閱17944次
淺談瀆檢工作如何服務構建和諧社會
蔡仕強
構建和諧社會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當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人民群眾十分關注的瀆職侵權現象時有發(fā)生,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和諧社會的建設,加大懲治與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力度正是檢察機關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的重要舉措。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瀆檢工作的開展不盡人意,長期處于低迷狀態(tài)。瀆檢工作如何想方設法走出困境,更好地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是擺在檢察機關面前的重要課題。本文擬通過分析當前瀆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對如何加強瀆檢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談點淺見。
一、當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遇到的主要問題
瀆檢工作一度面臨被合并即被取消的尷尬境地。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瀆檢工作在開展過程中存在“四難”現象,長期打不開局面:
1、線索發(fā)現難。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科學發(fā)展觀是社會發(fā)展的基石。瀆檢工作的職責是強化法律監(jiān)督,維護公平正義,在依法治國、保障人權等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但是,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線索來源狹窄,渠道不暢,線索不足,成為制約瀆檢工作開展的主要問題。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反映有關瀆職侵權犯罪方面的情況相當之少,主動上門提供線索的更是少之又少。瀆職侵權檢察部門尋找案源的主要途徑是在一些重大事故發(fā)生后才上門查案,具有較大的偶然性,缺乏穩(wěn)定性,“等米下鍋”,甚至出現長期“無米下鍋”的情況。
2、調查取證難。瀆職侵權犯罪主體大多是具有較高文化素質和活動能力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手段具有多樣性、隱蔽性、智能性的特點,反偵查能力較強。而且這些人關系網厚,尤其是一些領導干部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易訂立攻守同盟,轉移偵查視線,涉案的當事人也不會輕易談及案情,這些都為瀆檢部門的查證工作增加了不少難度,稍有不慎,會功虧一簣,造成負面影響。加上有的檢察院偵查人員缺乏,辦案裝備落后,辦案經費拮據,對一些經費投入大的查證工作半途而廢,不了了之,最終出現“雷聲大,雨點小”的情況。
3、案件處理難。瀆職侵權案件涉及面廣,案情復雜,所以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瀆檢部門不同程度地會碰到以各種理由說情、施壓、拆臺等現象,有的查到一半就被叫停了,有的已偵結,但得不到應有的處理。犯罪嫌疑人或被不訴,或被判緩刑,在案件處理上普遍存在從寬現象,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訴的為數極少。辦案工作“只開花不結果”,或處理結果“輕描淡寫”,檢察機關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往往處于力不從心的狀態(tài)。
4、法律把握難。修訂后的刑法對瀆職、侵權犯罪作出規(guī)定,重新規(guī)定了瀆職侵權檢察的受案范圍。但是,部分條文用語較為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有關的司法解釋相對滯后,造成瀆檢部門對一些技術性較強的案件或者新罪名的案件 查處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如環(huán)境監(jiān)管失職罪、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商檢失職罪等涉及的技術性較強;濫用管理、證券職權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新罪名沒有經驗可以借鑒,難以把握。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而司法解釋在這些方面涉及較少,檢察機關碰到這類案件,束手無策,無可奈何。
二、影響瀆檢工作發(fā)揮職能作用的主要原因
瀆檢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出現的不和諧“音符”,有其主客觀原因,也有工作中的問題。筆者認為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思想認識有偏差。由于瀆職侵權犯罪大多數是過失犯罪,而且多數是為公事所致,這就容易給人造成一種假象,有的認為“決策失誤不為罪”、“為公監(jiān)權不犯法”、“改革開放難免交學費”;由于犯罪主體特殊,有的辦案人員存在畏難情緒,怕得罪人,認為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是“費力不討好”等等。思想認識上同瀆職侵權犯罪的嚴峻斗爭形勢形成反差,對瀆職侵權犯罪的危害性、嚴重性缺乏深刻的認識和高度的警覺,沒有把查辦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執(zhí)法犯罪等瀆職侵權犯罪作為強化法律監(jiān)督,服務構建和諧社會的急迫任務而納入反腐敗斗爭的總體格局,擺到突出位置。
2、工作方式欠妥當,F實中,一些檢察機關的瀆檢部門不善于充分依靠和發(fā)動群眾,對人民群眾的強烈呼聲閉目塞責,坐等觀望,精神不振或怨天尤人。一是坐等案源上門,有案源來了就查,無案源來就等待觀望,對案源情況缺乏調查研究和量化分析,對積極尋找案源和拓寬案源渠道工作沒有動腦筋、想辦法,或者對發(fā)生在身邊的案件線索缺乏敏感性,視而不見。二是同相關部門移送案件線索的渠道不暢,缺乏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lián)系,案件信息傳導系統(tǒng)梗塞,在最容易產生并事實上存在案源的地方反而無所作為,任其自生自滅,導致案源的流失。此外,當前瀆檢干警在人員數量方面比例較低,而且在人員配置上,只有少數檢察院將有偵查經驗的骨干配置到瀆檢部門,新手多、骨干少,人員不足,難以有效開展工作。加上后勤保障不夠,辦案經費不足,光靠一支筆、一張紙的落后手段辦案,瀆檢工作的開展難度可想而知。
3、執(zhí)法環(huán)境不和諧。一些地區(qū)、一些單位領導法治觀念淡薄,保護主義思想嚴重,從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利益出發(fā),不希望“家丑外揚”,對瀆職侵權部門的查處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消極對待,出了問題怕影響“形象”,影響“政績”,所以瞞案不報、壓案不查,該移送不移送,甚至設置“障礙”,阻撓查處,造成檢察機關立案難、取證難、處理難。執(zhí)法環(huán)境不和諧導致有的檢察機關懾于阻力,對黨政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的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犯罪案件及大案要案抓得不夠有力,或者久拖不偵,久偵不結,嚴重影響反腐敗斗爭的進程。
4、法律規(guī)定有缺陷。法律規(guī)定上存在空隙是瀆檢工作開展不力的法制原因。一是我國修訂后的刑法對瀆職犯罪的主體局限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泄露國家秘密罪唯一例外),使瀆職犯罪的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兩種主體身份的人而不受法律追究。二是處罰規(guī)定畸輕。我國現行刑法對瀆職罪規(guī)定的最高刑期大多數為7年,少數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在10年以下,極個別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瀆職犯罪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和后果往往比其他經濟犯罪嚴重得多,這往往使一些瀆職犯罪案件大案化小、小案化了。
三、如何發(fā)揮瀆檢職能,服務構建和諧社會的幾點建議
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對民主執(zhí)政、科學執(zhí)政、促進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尊重保障人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瀆檢工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大有可為。筆者認為,應從如下幾方面加強瀆檢工作:
首先,要認清形勢,統(tǒng)一思想。各級黨委、政府和司法機關要消除“瀆職犯罪情有可原”的錯誤思想,充分認識瀆職侵權犯罪是腐敗現象的突出表現形式之一。它嚴重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和完善,阻礙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破壞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和穩(wěn)定的大局,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瀆職侵權犯罪在政治上造成影響,其社會危害性決不亞于貪污賄賂犯罪,有的甚至有過之而不及。因此,當前解決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力度不夠、效果不佳、失之以寬、失之以軟的關鍵是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檢察機關依法查辦瀆職侵權案件;檢察機關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查辦瀆職侵權犯罪的力度。
第二、要加強宣傳,提高知名度。瀆職侵權檢察前身是法紀檢察,設立時間不短,但在相當部分群眾中仍感陌生。不少群眾還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中的違法行為視為正,F象,有的明知是違法行為,但認為“官官相護”,控告也枉然。因此,努力讓廣大人民群眾認識瀆檢工作,了解瀆檢工作,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是當前瀆檢部門需要下大力氣要做的一項工作。瀆檢部門應把握時機,通過新聞媒介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適當開展法律咨詢活動,使干部群眾掌握瀆職侵權檢察的性質、職能、受案范圍、管轄罪名等知識,運用法律武器,舉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權瀆職、玩忽職守、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推動民主和法制建設的發(fā)展。
第三、要拓寬渠道,發(fā)掘案源。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來越多樣化,更具隱蔽性。墨守成規(guī)和坐等舉報發(fā)現案件線索的方式已經不能滿足打擊犯罪的形勢需要。因此,除了廣泛動員群眾舉報,我們要采取主動走出去的方法,摸查有關案件信息,“找米下鍋”:一是從社會接觸中收集犯罪線索。偵查人員與社會的日常接觸中要善于“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捕捉有價值的瀆職犯罪線索。二是注意從新聞媒體,特別是新聞媒體報道的各種重大責任事故和重大案件中,追根求源,發(fā)現有關職能部門人員瀆職犯罪的線索。三是從社會熱點問題收集犯罪案件信息,在社會轉型階段,社會熱點問題層出不窮,工程發(fā)包、土地征用轉讓、證券市場、國有企業(yè)轉制等都是群眾關注的焦點,也是瀆職犯罪的高發(fā)區(qū)。偵查人員要有敏銳意識,經常深入這些行業(yè)收集發(fā)現線索。四是加強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審計部門和檢察機關內部其他業(yè)務部門的聯(lián)系,爭取他們多移交案件線索。
第四、要突出重點,加大打擊力度。檢察機關要堅持把瀆職檢察工作的位置前移,納入反腐敗斗爭的總體格局,做到領導重視,在裝備、經費和人員配置等方面給予必要的保障和一定的傾斜。瀆檢部門要樹立威信,歸根到底要抓辦案。當前,全國檢察機關正在開展集中查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專項工作。這次專項工作查辦的重點案件分為三大類:一是國家機關工作人瀆職失職導致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犯罪案件。二是負有市場監(jiān)管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失職、徇私舞弊案件。三是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失職、徇私枉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案件。瀆檢部門,特別是一些立案空白的地區(qū)要突出重點,瞄準三類犯罪,加大打擊力度,服務構建和諧社會,創(chuàng)造一個和諧、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第五、要機構升格,科學設置。目前,高檢院和部分省、市已將瀆檢部門更名為反瀆職侵權局,這是適應形勢發(fā)展的需要。筆者認為,應該加大這方面工作的力度。檢察機關干部查處瀆職侵權方面一直相當薄弱,影響了檢察機關職能作用的全面發(fā)揮。這其中,檢察機關瀆職犯罪偵查機構設置不科學,名稱不統(tǒng)一,力量配備一再弱化是直接的主要原因。所以說,瀆職侵權犯罪偵查機構更名為反瀆職侵權局,更能體現職責、名稱的一致,更具合法性,更便于人們的理解,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順應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強烈要求,勢在必行。另外,針對當前法律規(guī)定上的漏洞,建議國家立法機關盡快做好刑法等法律的修改、補充、完善和司法解釋工作,使立法工作適應當前瀆檢工作不斷發(fā)展的新情況,充分發(fā)揮法律在預防和減少瀆職侵權犯罪中的效能作用。
第六、要以人為本,提高素質。要拓展檢察機關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提高瀆職侵權檢察人員的素質是關鍵。目前,瀆職侵權檢察隊伍中,人員素質不平衡,新成份多,相當部分未經培訓上崗,業(yè)務素質不高。而瀆職侵權工作涉及知識領域廣、部門多、法律、法規(guī)專業(yè)性強,對干警的業(yè)務素質要求特殊。因此,要在堅持個人自學的基礎上,有計劃、有組織地分期分批進行培訓,組織干警深入學習,開展崗位練兵,掌握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必備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專業(yè)知識。同時,要加強瀆檢干警的職業(yè)道德教育。瀆職侵權檢察部門的干警在工作開展過程中應該嚴格執(zhí)法,依法監(jiān)督,堅持忠于職守,秉公執(zhí)法,講原則不講關系,講法律不講人情,提高自身防腐拒變的能力,切實使檢察隊伍在總體素質上有新的提高,增強綜合作戰(zhàn)能力,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通訊地址: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檢察院 郵政編碼:5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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