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個生命的存在,所以,他(她)有物質(zhì)性的需求,古人
云:食色,性也;但他(她)不是純粹動物性的存在,他(她)同時
有著精神的追求,古人云: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
何?
人是自由的,所以他(她)可能為善,也可能為惡;無論是在
物質(zhì)性的生活中,還是在精神性的生活中,都存在著善與惡的區(qū)
分。
人是有理性的,所以他(她)可能選擇為善,也可能選擇為
惡;無論是選擇為善,還是選擇為惡,都有一定的理由和根據(jù),都
是可以言說,可以討論,可以改變的。
人是有意志的,他(她)的行為是有目的、有追求的實踐活
動。動物的活動受本能的自然法則的支配,而人的實踐則是受自
由意志的支配,可以進行道德上的善惡評價,他(她)應(yīng)該對其
行為具有責任意識,并承擔責任。
人是一種社會性的存在,馬克思說,人的本質(zhì)是一切社會關(guān)
系的總和.離開社會,人的存在只能是抽象的,不具有任何實在
性,他的物質(zhì)性和精神性需求根本不可能得以滿足,人之所以應(yīng)
該具有責任意識,之所以應(yīng)該履行義務(wù)、承擔責任,就因為他
(她)是一種社會性存在,他(她)不可能離群索居。
總之,說人是一半天使一半魔鬼大致沒錯,將天使的一半發(fā)
揚光大,將魔鬼的一半加以克服和抑制,這是人之為人的使命。
這種使命的具體內(nèi)含從相當宏大的視角看至少包括:政治上的
使命;經(jīng)濟上的使命、法律上的使命;道德上的使命;文化上的使
命;教育上的使命。這本小書涉及的就是法律上的使命,并以此
為中心,討論法律與政治、法律與經(jīng)濟、法律與道德、法律與文
化、法律與教育的問題。
然而,我們不是在抽象的邏輯意義上來討論法律的問題,而
是帶著對現(xiàn)實的關(guān)懷而回到人類法律的歷史和精神傳統(tǒng)。歷史
是現(xiàn)實的有益借鑒,是智慧的活水源頭。盧梭有言:“人生而自
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其意在召喚人們傾聽自己的真實歷
史。人生而自由,權(quán)利神圣,這是一種高貴的理念,它具有道德
的意義,就是說人應(yīng)該是自由的,應(yīng)該是公正地享有權(quán)利的,但
在實際的政治、經(jīng)濟、法律、文化生活中,人卻身處枷鎖之中。他
要服從某種政治權(quán)威,他要接受并非屬于他(她)自己制定的法
律的統(tǒng)治,在經(jīng)濟和文化上常常陷入一種巨大的不平等的關(guān)系
之中,他(她)依賴于他人,并為某種思想文化的“謊言’’所左右
和蒙蔽。總而言之,人的自由的歷史是一種不自由的歷史,是一
部追尋自由的歷史;人的權(quán)利的歷史是一種無權(quán)和特權(quán)的歷史,
是一部為平等享有權(quán)利而斗爭的歷史。這就是人類法律歷史的
基本面貌。
我們講述人類法律歷史的故事,通過一些典型個案而追尋
人類法權(quán)歷史的印跡,為的是尋求當代人的自由和權(quán)利。我們
堅信,歷史并非心靈的負擔,相反,它是照亮心靈的光芒!正如
一位科學家所說:“我們的現(xiàn)在僅有一部分是自己造成的,而絕
大部分是從過去傳來的。我們的所知所想不是因自身智力之弦
的撥動,而是由未知這塊不毛之石下面涌出的一眼新泉,它是由
久遠之前的遙遠小河補給的,流過我們并貫穿我們的溪流。正
如今天我們的思想和言談將與未來人的思想相融合并形成他們
的思想一樣,回首過去,我們可以從今天自己引以為榮的觀點和
看法中追溯到古人思想的影響!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