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文學家、政治家富蘭克林有一句名言:人的一生有兩件事情是
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納稅。
的確,納稅已經成為現(xiàn)代社會中不可避免的重要事物。
一方面我們大家都負有不可避免的納稅義務,另一方面我們也在為我
們是納稅人而感到驕傲。因為正是由于有了我們廣大納稅人的納稅奉獻,
才有了我們富強的國家,有了共和國的繁榮。在現(xiàn)代民主法制國家,納稅人
是國家的主人,是最值得尊敬的人。同時,正是由于國家的富強,才給我們
廣大的納稅人創(chuàng)造了穩(wěn)定的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和社會生活環(huán)境,使我們有了較
高的社會福利,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有困難可以得到國家的幫助,國家以
公共福利的模式給廣大納稅人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個人所得稅是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一個主要稅種,一些西方發(fā)達國家
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模、比重均比較大,相比之下,由于我國個人總體收入水平
不高,因此個人所得稅的比重還不是很大。但是,從發(fā)展的觀點來看,個人
所得稅是一個增長潛力較大的稅種。
納稅義務不可避免,不履行納稅義務是違法行為,要受到國家法律的制
裁。但是不懂得稅法糊里糊涂地繳稅,也會給個人造成很多的麻煩,少繳了
國家不答應,多繳了個人要吃虧。有人說,繳稅不就是按照征稅的要求交納
就是了,不懂稅法也無所謂的,事實真是如此嗎?
為了方便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國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征收辦
法,將個人應稅所得分為11個應稅項目: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
營所得、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經國務院財
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每個項目分別制定了各自的征稅范圍、適用
稅率、費用扣除標準。
分類征收的優(yōu)點是顯而易見的,計算簡單,有利于稅負公平,便于征收
管理,等等。但是,分類征收也有不足,如眾多的類別使非專業(yè)稅法人士很
難掌握分辨。一筆收入該劃人哪個類別?是勞務報酬還是工資、薪金?一
個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所得,承包者是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履行納
稅義務還是按照個體工商戶所得履行納稅義務?特別是,同樣的一筆收入,
當被歸人到不同的類別時,所承擔的稅負卻會大不相同,造成要么多繳稅、
要么是偷稅的法律后果。還有,國家為了一些特定的目的,制定了許多稅收
優(yōu)惠政策,不懂得利用這些優(yōu)惠政策,就會失去獲利的機會。一方面,不同
的應稅項目采取不同稅率和扣除辦法,會產生納稅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費
用等較多的逃稅避稅漏洞;如果經過合法安排,這些不同的稅率和扣除辦法
也可以成為個人籌劃的空間。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已進入高收入
行列,如何對個人所得稅進行納稅籌劃也逐漸得到高收人群體的重視。尋
求公平稅負,尋求稅負最小化,是納稅人普遍的需求,也是納稅人的一項權
利,如何在保證個人消費水平的穩(wěn)定和提高的同時又不增加納稅負擔,是個
人納稅籌劃要解決的關鍵問題。稅務律師應社會需求而生。
稅務律師在西方發(fā)達國家是非常受歡迎的職業(yè),也是需要高智商、高素質的
職業(yè)。稅務律師的知識結構,不僅僅要諳熟法律法規(guī),更要諳熟財務、稅務知識,
是集會計師、稅務師、律師于一身,熟練駕馭三駕馬車并駕齊驅的好手。
本書第一章是納稅人,介紹我國個人所得稅對人的征收范圍,即哪些人
負有納稅義務以及負有什么樣的納稅義務;第二章納稅對象,介紹哪些所得
被確定為應稅對象,作為征稅范圍;第三章優(yōu)惠政策,介紹我國制定了哪些
稅收優(yōu)惠政策,便于讀者查閱和適用;第四章計稅方法,介紹應納稅款是如
何計算的,個人的哪些費用和支出可以作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數;第五
章納稅申報與管理,介紹我國的納稅申報管理制度;第六章公司怎樣合理的
籌劃安排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另外,每章中基本上都有與本章內容同步的
個人所得稅籌劃的思路點撥。
個人所得稅法是直接對自然人征稅的一部法律,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直
接利益。個人所得稅法是法律的組成部分,納稅人一方面要遵紀守法,履行
納稅義務,另一方面,也要保護好個人小家庭的直接利益,不能糊里糊涂的
多繳稅。因此,納稅人要學會安排自己的稅務。
稅務安排具有超前性的特點,應當在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產生之前安排自
己的經濟活動,將經濟活動的法律關系設定在稅負最低、收入最高的稅收征收
環(huán)節(jié)。當經濟活動結束后,伴隨著經濟活動產生的納稅義務就變?yōu)椴豢杀苊?
的,此時就只有老老實實的履行納稅義務了。從這個角度來說,學習掌握好個
人所得稅法不僅僅是為了遵紀守法,也是提高自身生活質量的需求。
本書的宗旨是宣傳個人所得稅法,在編寫中盡量做到語言通俗易懂,筆者堅
信,如果個人所得稅法為每個納稅人熟知、掌握,真正成了納稅人手里的武器,那
么,我們的國家就一定成了一個真正的依法治稅的國家。本書在撰寫時,凡是源
自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的規(guī)定,都標明了出處,以便于讀者適用與查詢。
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對自己的涉稅活動的事先安排,達
到節(jié)稅或者減輕稅負的目的,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
出發(fā),進行合理節(jié)稅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也是一項法律賦予的權利。愚蠢者
偷稅,野蠻者抗稅,糊涂者多繳稅,聰明者合理節(jié)稅。親愛的讀者,筆者相信
你一定是個聰明的納稅人。
本書在撰寫過程中得到了洛陽市地稅局張念會先生,《納稅》雜志編輯
陳朝暉女士,作家蔡軍先生的大力協(xié)助,在此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由于
時間倉促,本書難免有所疏漏,還請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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