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方法論方面,努力尋求“問題”與“主義”的融通、結合,形成了如下特色:首先,高度關注動態(tài)的刑事訴訟法。在刑事司法改革方興未艾的背景下,本書立足于刑事訴訟法適用中的重點、難點和爭議性問題,力求通過歸納關鍵性問題對司法實踐現(xiàn)狀進行理性提升與整合。其次,突出“文本法學”特色。法律的文本表達是法實踐的主要方式,在成文法國家尤為重要。以往對簡單化、政策宣講性的法律注釋方法多有批判,但法律文本不僅僅是研究對象,更是制度化安排的基本手段,法律文本在法實踐中的意義不應被削弱。刑事訴訟領域中應對任何問題,都應從法律文本來,再回歸到法律文本中去;發(fā)現(xiàn)法律文本中的問題,同時,還應以文本方式解決問題。因此,本書援引法律原文作為處理實踐問題的依據(jù),并進行客觀分析評價。在本書的實踐指導部分,對于許多問題,作者均通過理論、原理的闡釋或國外經驗的理性借鑒,試圖在超越當下司法實踐的層面找到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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