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5511
- 書名: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裁判規(guī)則理解與適用·合同卷二
- 作者:江必新、何東寧等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24年2月
- 入庫時間:2024-2-29
- 定價:14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基本內容主要分為以下幾個版塊:【指導性案例】書中所選案例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公報案例為主。【裁判規(guī)則】通過對案件爭議焦點所涉法律問題進行評析,形成裁判結論所確立的規(guī)則,對法官在同類案件中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具有較大的參考、規(guī)范作用!疽(guī)則理解】以超越個案審判的視野,研究案例所體現的法律規(guī)則、法律原理、法律精神以及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核心價值,達到將裁判規(guī)則適用于類案的效果!就卣惯m用】對相關理論問題進行系統(tǒng)梳理和深入探討,全面闡釋裁判規(guī)則的精髓,拓寬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工作者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渠道。本書主要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進行編寫,尤其是合同編司法解釋,并根據最新司法實踐,更新相應案例和裁判規(guī)則。
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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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合同訂立
規(guī)則1: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正確區(qū)分)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屬于要約邀請
【裁判規(guī)則】
【規(guī)則理解】
一、要約
(一)要約的概念
(二)要約的法律性質
二、構成要約的條件
(一)要約必須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
(二)要約原則上必須向特定的相對人發(fā)出
(三)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
(四)要約必須到達受要約人
三、要約的法律效力
(一)要約對要約人的法律效力
(二)要約對受要約人的法律效力
四、要約邀請
(一)要約邀請的概念
(二)要約邀請的法律意義
五、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性質的理解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
(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的性質
【拓展適用】
一、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qū)分
(一)根據意思表示的目的進行區(qū)分
(二)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進行區(qū)分
(三)根據相對人是否特定進行區(qū)分
(四)根據內容進行區(qū)分
(五)根據交易習慣進行區(qū)分
二、對幾種具體行為的認定
(一)寄送的價目表
(二)拍賣公告
(三)招標公告
(四)商業(yè)廣告
(五)標價陳列商品
【典型案例】某房地產公司訴某縣國土資源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案
規(guī)則2: (簽章行為與合同成立)當事人的蓋章與簽字一樣可以產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
……
第二章合同效力
規(guī)則7: (簽章行為與合同效力)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的簽字、蓋章,具有使合同相對人了解交易對方的身份狀況,從而確信合同當事人的作用
……
規(guī)則8: (合同欺詐的認定)當事人所持合同文本內容不同,一方主張另一方存在故意欺詐的情形的,應當提供證據予以證明
……
第三章合同解釋
……
第四章合同變更與轉讓
……
第五章訴訟時效、管轄
……
第六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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