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胡國銀律師: 男,法律本科,四川法官學院研究生進修,法律功底扎實。1999年考取律師資格證書,2000年獲得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執(zhí)業(yè)以來,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掌握了很好的辦案技巧,取得了顯著成效,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經濟和勞動爭議案件。在處理具體案件時,善于把握證據,正確適用法律,使糾紛都能得到妥善解決,獲得當事人及社會好評(如成都青羊區(qū)檢察院將陳X和李X以敲詐勒索罪名提起公訴,為陳X作無罪辯護,法院采納了他的意見,最終這兩人均被無罪釋放;四川自貢市公安局以鐘X涉嫌參與號稱西南建國以來最大的雇兇殺人向市檢察院提出起訴意見書,經他辯護,此項指控未能成立。大型項目經理朋友王X與X建筑公司承包合同兩案(一個是上訴、另一個是再審上訴),審理時邀請他旁聽,雙方的代理律師都認為合同無效,他認為有效,庭審休息時他向朋友王X表達了此觀點,并為王X書寫了意見書,王X當即原封不動地交給了法庭,最后合議法庭采納了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觀點,原本打算放棄的王X在此案中大獲全勝,此后凡是涉及法律事務王X均事先征求他的意見。...)。經典案例,舉不勝舉。 學無止境,與時俱進。他一向堅持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業(yè)務水平和個人素質,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嚴格按照《律師法》、《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 他奉行的是:“伸張正義,求真務實,正直誠信做人、踏實認真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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