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宏 ]——(2008-5-30) / 已閱17496次
10 李浩:《民事審判中的調(diào)審分離》,《法學研究》1996年第4期,第62頁。
11江偉主編:《中國民事訴訟法專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398頁。
12 (美)戈爾。骸斗烧軐W》,齊海濱譯,三聯(lián)書店1987年版,第223頁。
13 李浩:《民事審判中的調(diào)審分離》,《法學研究》1996年第4期,第62頁。
14 徐國棟:《民法基本原則解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23-124頁。
15 李浩:《民事審判中的調(diào)審分離》,《法學研究》1996年第4期,第62頁。
16 范愉:《調(diào)解的重構(gòu)(五)以法院調(diào)解的改革為重點》,載于中國民商法網(wǎng),www.civillaw.com.cn,于2007年3月20日訪問。
17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3—2005全省法院優(yōu)秀重點調(diào)研課題匯編》,2006年11月版,第449頁。
18 劉崢:《我國民事訴訟調(diào)解制度平衡模式之探究》,《人民司法》2007年第3期,第56頁。
19 常怡主編:《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頁。
20 范愉《調(diào)解的重構(gòu)(五)以法院調(diào)解的改革為重點》一文,載于中國民商法網(wǎng),www.civillaw.com.cn,于2007年3月20日訪問。
21 沈楊:《結(jié)案方式的改進和完善》,《人民司法》2007年第6期,第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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