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2109
- 書名:憲法、國家法實用核心法規(guī)(第4版)/實用核心法規(guī)系列
- 作者:本書編寫組編
- 出版社:中國方正
- 出版時間:2009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0-1-24
- 定價:18
圖書內(nèi)容簡介
法律匯編并非簡單地把法律法規(guī)打包堆砌,它應(yīng)融人匯編者的某種理念和智力勞動。目前已出版的一些法律法規(guī)單行本基本上是簡單地按部門法來分類編輯,沒有考慮和照顧到與之相關(guān)配套的全部法規(guī)信息的收錄和主次之分。針對這種情況,我們確立了自己的編輯思想:一切服務(wù)于讀者,了解讀者之最需;一切方便于讀者,讓讀者簡便、直接地查到自己所需要的內(nèi)容;一切忠實于讀者,確保新收錄法律法規(guī)的準(zhǔn)確、現(xiàn)行有效和權(quán)威性;一切施惠于讀者,讓讀者以最小的開支獲取所選擇領(lǐng)域中最大的法律法規(guī)信息量。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jù)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5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88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8號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8號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tuán)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0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主席令第28號公布 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1991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1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1號公布 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1980年9月3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80年9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委員長令第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0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1號公布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2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6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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