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4621
- 書名:制度比較與跨域合作:澳門勞動關系法及若干新議題
- 作者:葉再興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7年9月
- 入庫時間:2017-10-24
- 定價:45
圖書內容簡介
跨法域、重學理是當下法學研究的主要趨勢,《制度比較與跨域合作:澳門勞動關系法及若干新議題》借助比較研究方法,分別探究三大議題:一是澳門勞動關系法的價值、內容、特質;二是澳門法律本地化及其最新發(fā)展,涉及澳門在國際反腐和司法協(xié)作、分層樓宇法律制度、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之比較;三是粵港澳跨域合作,包括優(yōu)質生活圈之法律構建、城中村改造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問題。本書以全球化為背景,從法學基礎理論入手分析澳門勞動法,澳門和周邊國家、地區(qū)的跨域司法合作等法律問題,對深化澳門法學研究及推進澳門法律改革具有一定積極意義。
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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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編澳門勞動關系法:基于比較的視角
第一章《澳門基本法》在勞動法意義上之解讀
一、基本權理念之歷史變遷
二、《澳門基本法》之基本權利狀況
三、生存權之法理分析
四、財產權之法理分析
(一)所有權社會化
(二)經營民主化
五、工作權之法理分析
(一)工作權之權能探究——結社團結權、團體協(xié)商權和勞工斗爭權
(二)勞工基本三權和工作權、生存權、財產權之關系梳理
第二章新《澳門勞動關系法》之意義
一、勞動法的社會使命
二、新《澳門勞動關系法》于社會之意義
三、新《澳門勞動關系法》于市場經濟之意義
四、新《澳門勞動關系法》于法理之意義
(一)加速勞動立法的社會化進程
(二)維護勞動法公私兼?zhèn)、私法為體、公法為用的科學體系
第三章雇傭關系之后合同義務
一、雇員之保密義務
二、雇員之競業(yè)限制義務
三、雇主之社會保險義務
四、雇主之提供工作證明義務
(一)工作證明內容之要求
(二)工作證明之解釋和舉證責任
(三)法律責任
五、雇主之相關信息告知義務
第四章雇主附隨義務探究
一、附隨義務之概念
二、雇傭關系之法律屬性及價值
三、附隨義務之法律淵源
(一)法律的規(guī)定
(二)集體合同的約定
(三)個別雇傭合同的約定
(四)誠信原則
四、雇主附隨義務詳析
(一)保護雇員生命健康之附隨義務
(二)保護雇員人格之附隨義務
(三)保護雇員財務義務
(四)社會保險和就業(yè)協(xié)助義務
第五章試用期、競業(yè)禁止與培訓制度之比較
一、問題之產生
二、試用期之比較:期間、最低待遇及關系解除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二)《澳門勞動關系法》
三、保守企業(yè)秘密和競業(yè)禁止之比較:條件及范疇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二)《澳門勞動關系法》
四、培訓制度之比較:在職培訓與培訓費用之返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二)《澳門勞動關系法》
第六章勞動秩序的創(chuàng)建:以上班時間上網辦私事為例
一、問題之產生
二、勞動指揮權與勞動秩序
(一)勞動指揮權的法律屬性
(二)勞動指揮權的調控范圍
(三)違反勞動指揮權的法律后果
三、集體勞動合同與勞動秩序
四、勞動關系解除制度
五、相關立法之檢討
(一)集體勞動合同制度和工會法
(二)勞動合同解除制度
(三)警告制度
第七章勞動保護、招聘與解聘:勞動關系中的艾滋病問題
一、問題之產生
二、常規(guī)勞動保護和艾滋病防范
(一)普通行業(yè)
(二)高危行業(yè)和高危部門
三、勞動招聘和艾滋病問題
(一)面試內容的限制
(二)招聘體檢的限制
四、艾滋病和雇員解聘制度
五、合同解除制度的檢討
第八章工資續(xù)付制度:以德國勞動法為參照
一、問題之產生
二、“無勞動即無報酬”原則之突破與工資續(xù)付情形
三、常規(guī)休息休假和工資續(xù)付
(一)休息日和法定強制節(jié)假日
(二)年假和工資續(xù)付
四、合理缺勤和工資續(xù)付
(一)澳門疾病、意外事故和工資續(xù)付
(二)德國勞動法對疾病和意外事故之規(guī)定
(三)女性雇員和工資續(xù)付
五、雇主受領遲延和工資續(xù)付
(一)澳門受領遲延法律狀況
(二)德國受領遲延法律狀況
第二編澳門法律本地化及當前之發(fā)展
第九章澳門法律本地化與現代化
一、澳門法律本地化回顧
二、澳門法律本地化的內容
三、澳門法律本地化存在的問題
四、澳門法律本地化和現代化的幾點建議
(一)法律移植首先需要意識變更
(二)正視法律翻譯的深層內涵
五、統(tǒng)一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第十章《澳門基本法》視野下的國際反腐和司法協(xié)作
一、問題之產生:歐文龍案引發(fā)的思考
二、“一國兩制”的政治架構和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
三、反腐敗國際合作和國際司法互助
(一)國際司法互助和主權原則
(二)紅色通緝令、引渡制度和司法獨立間的沖突
四、司法協(xié)助和法律適用
第十一章澳門分層樓宇法律制度之行政思辨
一、問題之產生:以《禁止提供非法住宿》為視點
二、行政特質和行政機關之職能
三、房屋局之管轄權限和職能行使
四、旅游局之管轄權限和職能行使
五、行政機關間之職務協(xié)作
第十二章我國臺灣地區(qū)ADR機制及其對澳門之啟迪
一、問題之產生
二、我國臺灣地區(qū)仲裁制度及實踐
(一)我國臺灣地區(qū)“仲裁法”的最新修訂狀況
(二)我國臺灣地區(qū)“仲裁業(yè)”發(fā)展概括
(三)公共工程仲裁
(四)勞資糾紛仲裁
三、多元調解機制及其運行
(一)我國臺灣地區(qū)“民事訴訟法”之調解制度和運行機制
(二)我國臺灣地區(qū)“政府采購法”關于政府采購爭議之調解機制
(三)我國臺灣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市調解條例”之調解機制
(四)仲裁機構調解
(五)其他特定爭議之調解機制
四、我國臺灣地區(qū)其他爭端解決機制
(一)爭議審議委員會
(二)政府采購爭議案件的異議和申訴機制
(三)金融評議制度
五、對澳門ADR制度之啟迪
(一)仲裁
(二)調解
(三)其他
第十三章兩岸經貿糾紛解決機制及其對澳門之啟迪
一、兩岸經貿糾紛和ADR法律基礎之特別說明
二、兩岸經貿沖突之ADR法律現狀
(一)仲裁
(二)兩岸經貿糾紛解決機制的雙邊協(xié)議
(三)調解
三、兩岸糾紛解決機制的前瞻
(一)機構合作
(二)互相吸納仲裁員
(三)香港仲裁——兩岸商事糾紛解決的新嘗試
四、“臺灣經驗”對澳門ADR制度之啟迪
(一)CEPA
(二)《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相互承認仲裁裁決的安排》
(三)澳門涉內地仲裁的特點與涉臺仲裁的比較
五、“香港元素”對澳門ADR建構之啟迪
第三編跨域合作:優(yōu)質生活圈、城中村
改造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第十四章共建優(yōu)質生活圈與歐洲一體化:跨域合作動機及內容
一、問題之產生
二、粵港澳共建優(yōu)質生活圈的動機和目標
(一)粵港澳跨域合作動機
(二)粵港澳跨域合作目標
三、歐洲一體化的跨境合作動機和目標
四、粵港澳共建優(yōu)質生活圈的跨域合作內容
(一)優(yōu)先保護自然資源和環(huán)境
(二)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
(三)健全區(qū)域公共服務和民生治理架構
(四)轉變空間發(fā)展模式
(五)提供便利、綠色、以人為本的交通運輸服務
五、歐盟一體化的跨域合作內容
(一)歐共體時期:三個共同體的產生
(二)歐盟時期:歐洲一體化的實質發(fā)展階段
(三)歐盟制憲以及改革時期:歐洲一體化深化發(fā)展階段
第十五章共建優(yōu)質生活圈與歐洲一體化:跨域合作機制及啟迪
一、共建優(yōu)質生活圈之合作機制
二、共建優(yōu)質生活圈之組織部門與民間機構
(一)粵港、粵澳合作聯(lián)席會議及相關專責小組
(二)粵港澳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的協(xié)調
(三)粵港澳的民間機構和公眾
三、歐盟一體化跨境合作與治理結構多元化
四、歐盟一體化跨境合作與政策工具多元化
(一)完備的法律工具
(二)精細的經濟工具
(三)規(guī)范的行政工具
五、歐盟一體化跨境合作與區(qū)域協(xié)調模式多元化
(一)多元化的區(qū)域協(xié)調模式
(二)結論與前瞻
第十六章PPP模式與城中村改造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一、問題之產生
二、PPP模式之概念、特征及其利弊
(一)PPP模式之概念
(二)PPP模式進行城中村改造的利處
(三)PPP模式下城中村改造引入信托機制的可能及其困境
三、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和股權稀釋風險
四、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和反稀釋風險應對
(一)完全棘輪條款
(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
五、計劃面臨的法律“瓶頸”及應對措施
第十七章土地集合信托退出機制及其法律風險
一、集合資金信托及其退出機制
二、公開上市退出的法律風險
三、企業(yè)回購退出的法律風險
四、并購退出的法律風險
第十八章城中村改造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退出機制之探索
一、退出機制的困境所在
二、劃撥土地的可融資性問題
三、城中村改造中使用信托方式之前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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