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寫這個帖子,有見于每年都有不少考生被錯誤的過關經驗誤導,結果南轅北轍,一敗涂地,非常不值得,一個從未參加過司法考試的初學者,從哪里獲得司法考試的第一手資料?當然他們會尋求“過來人”的幫助,大三的學生常常去尋找自己的師兄師姐,在職備考的考生更多的去網上查看所謂的“過關經驗”貼,無論形式怎么樣,結果都是知道了很多關于司法考試的信息,這些信息有些是有用的,有些是誤導的,這是為什么呢?
因為一部分考生在通過司法考試之后不愿意坦誠地告訴別人真實的過關經驗,容易出現(xiàn)兩個極端,一個是夸大司法考試的難度,告訴你“你不行的,你考不過,我每天睡3個小時,學了9個月才過的”,洪金寶在《A計劃》里面跟海盜頭說:“香港警察都來島上了,岸上站不下都站到海里去了”海盜頭說:“夸張!!”,洪金寶說:“不夸張你不信嘛”,他一夸張你就信了,這是第一種極端,第二種極端是吹噓司法考試多么簡單:“我就準備了1個月就過了”“我一個師兄(師姐)就看了一遍民法和刑法就過了”等等,這個也是不可取的。
其實更多的考生連自己真實的過關經驗都不知道,他能告訴你客觀的經驗么,顯然不能。我舉個例子,我有個同學,本科讀人民大學,學金融的,成績優(yōu)秀,在外企上班之后,覺得工作太無聊了去考司法考試,2010年參加了司考,考完之后我打了個電話,他說:“沒感覺,過了也正常,不過也正常”,我相信很多考生考完之后都是這種感覺,讓他這個時候講過關經驗,他100%說不出來,因為他很缺乏自信,11月成績出來之后,他過了,考了420多分,很正常,我早就預料他能過司法考試,他主動打了個電話給我:“司法考試也不怎么樣嘛,很簡單,準備了就能過”這時候又充滿自信了,相信很多考生和他一樣,成績出來之前和成績出來之后對司法考試的反差這么大,那他說的備考經驗還能夠相信嗎?
很多通過考生在寫“過關經驗”的時候只說你要做什么,而說不出為什么要這么做,比如說,“你一定要看三大本第一卷”,但是他不說為什么要看,“大家一定要把三國法學好”,為什么?也沒有說。沒有根據的建議,我憑什么相信你呢?是呀, 有朋友會說:“你劉云飛寫的這些東西也都是一家之言,憑什么相信你?”,放心,我在提出一種建議的時候一定會輔之以充分的理由,當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你不同意我的觀點,歡迎反駁。
那么我們面對眾說紛紜的“過關經驗”,怎么才能甄別其中不合理的信息,選擇對自己最有幫助的經驗呢?
第一、設身處地,你參考的經驗一定是和你情況相似的,比如你是大三的學生,就不要看《在職帶娃媽媽 司考過關感悟》這樣的經驗,跟你完全不是同一種情況,她的經驗或許是在給孩子喂奶的時候還拿著一本《刑事訴訟法》法條,這個對你有什么幫助呢,你又不用帶孩子。你是法院工作的書記員,就沒必要看《38歲農民工:13年自學法律 420分過司考》這樣的經驗,帖子里說“司法考試需要持之以恒,我考了8年,前七年雖然沒過,但是給我第八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讓我第八次終于高分通過了”,他說的有沒有道理呢?有道理,但是對你有幫助嗎,你農民工考不過沒什么影響,我一個公務員要是也來個八年抗戰(zhàn),考過了還有什么用呀,升職呀、晉級呀,全都沒戲了,你是時間充沛,我是時間緊迫呀,今年不過,明年法院就把我辭退了,歲數(shù)大了,公務員也考不了了,我也得去當農民工了,請同學見諒,我這里只是舉個例子,并不包含任何對農民兄弟的歧視和貶低,我爸爸就是從農村出來的,扯遠啦,收…… 這種經驗不但沒有幫助,反而還會誤導你,當然這是第一步,因為即使你找的就是自己那一類人的經驗貼,他寫的也不一定是對的,那么怎么甄別呢?
第二、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什么意思呢?看經驗的時候,先看開頭,開頭最能反映經驗者的心態(tài),開頭就夸大難度的,要堅決的擯棄,開頭就吹噓簡單的,更要擯棄,這說明作者的立場已經非常明確了,不是炫耀就是悲觀,這種帖子沒必要往下看了,它就是一副毒藥,越往下看危害越大。這是什么道理呢?很多考生在通過司考之前,嚴格地說是在成績出來之前,是非常悲觀的,甚至非常的厭世,但是成績一出來就打破了他這種情緒,他會非常有信心,天下第一考都被我考過了,還有什么做不到的,這種情緒非常容易膨脹,也就是信心極度膨脹,在這種情緒支配下的大腦是想不出什么好主意的,只要他過了,他會覺得他以前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正確的經驗”,是“毋庸置疑”的,我從7月開始每天看10個小時是正確的,我8月堅持每天晚上跑步也是正確的,越往下會越夸張,備考期間找一個非法本的女朋友是正確的(或者找一個法本的女朋友也是正確的),每天晚上吃晚飯抽三只煙也是正確的,每天晚上上網看看貓撲也是正確的,早上起來吃三個雞蛋也是正確的,總之,什么都成了經驗,這就是全面肯定,相反,如果沒過就很容易“全面否定”,所以這種極端的經驗是不可取的,經驗貼前三句話沒有明確的夸大或者吹噓,沒有明顯地語氣用詞,這樣的帖子可以繼續(xù)往下看。
第三、提到你一定要去某某培訓機構的可以不看了,這種帖子不客觀,每年有一些培訓機構在上完一年課之后,懸賞學員寫所謂的“過關經驗”,這是做廣告的,這些過關經驗會被用在以后的網絡宣傳里面,過關經驗里面必然有推薦你“去報個班呀,不報班肯定過不了”之類的話,這是不可信,當然介紹培訓機構的帖子不好不是說培訓機構老師寫的帖子不好,有些老師是有社會責任感的,不會隨便忽悠學生,比如鄒建章老師,是我比較佩服的一位老師,鄒老師雖然只有本科學歷,但是寫的文章都是比較中立的,鄒老師雖然是搞司法考試培訓的,但是他是對學生比較負責的,他寫的東西還是值得一看的。簡而言之,不要看作者是誰,要看文章是廣告還是“真功夫”,如果文章通篇在介紹報這個班報哪個班,那和司法局門口發(fā)廣告?zhèn)鲉蔚囊呀洓]什么區(qū)別,可以果斷地舍棄。
第四、我總結了幾條容易誤導考生的信息,給大家一一分析一下:
誤區(qū)一:只用看《專題講座》就足夠了,其他的書都可以不用看。說這種經驗的人有可能是基礎非常扎實的法本大三學生,這種人確實只用看《專題講座》,因為其他的知識平常在課堂上學的很扎實了,因此如果你基礎比較薄弱或者根本就沒有學過法學,只看《專題講座》就基本宣告你今年不可能通過了,為什么呢?顧名思義,為什么叫《專題講座》呢?為什么不叫《民法司法考試教材》呢?為什么要把民法,刑法這些有嚴格體系的部門法人為地劃分成幾十個專題來寫呢?這是一種投機的心態(tài),比如刑法學本身有100個知識點(當然遠遠不止這么少),作者經過統(tǒng)計真題發(fā)現(xiàn)只有60個考過,那其他40個我在寫教材的時候還寫不寫進去呢?不寫,為什么,寫了別人說我在寫廢話,于是真的不寫了,這一不寫于是大大的提高了效率,于是有些考生發(fā)現(xiàn),哇~這本書看了就能考,太好了,但是這是一把雙刃劍,你們想想呀,其他40個考點司法考試沒考,難道就一點用沒有,如果一點用沒有,那德國刑法典,法國刑法典發(fā)明它干什么?結果作者發(fā)現(xiàn),我只寫這60個考點,考點之間就斷了聯(lián)系了,形不成體系了,就好比一支足球隊,一般有前鋒、中場、后腰、守門員,中國豬協(xié)發(fā)現(xiàn)前鋒比較吸引觀眾,于是國家隊把后衛(wèi)、中場全部裁撤,就留下前鋒,十一個前鋒在足球場上能夠協(xié)調過來么,一個道理,因為考點之間不能形成承上啟下的體系,所以作者被迫把法學用《專題講座》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一個一個專題是什么意思,你學這個專題就學這個專題,不要想到別的內容上去,說的太多了,我曾經認真地研究過《專題講座》一套書,其中李建偉老師確實有水平,基本上《民法專題講座》是這套書里面最全面的一本,其他的幾本就被李建偉老師的光芒所掩蓋了,哈哈,所以你們會發(fā)現(xiàn)賣《專題講座》的書商肯定不會單賣,要買你買一套,為什么呀?否則《民法》卷都被買走了,其他的賣不掉怎么辦?這套書為什么這么貴?200多一套,因為他不是小說,不是傳記,你今年賣不掉明年就沒人買了,一年一版嘛,所以今年要賣貴一點。回到話題上,既然《專題講座》不夠,那我還需要看什么書呢?告訴你,最全面的一套書叫《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俗稱三大本,這套書是司法部出的,司法部不會搞推廣,所以這套書的名氣不如《專題講座》,它的作者基本上是法學領域一線的法學家,民法的王利明,我想李建偉老師也得喊他一聲“老師”了,行政法馬懷德,刑法張明楷,這些老先生平常不做司考培訓的,所以他們寫書就非常全面,比如張明楷寫刑法,就會寫的盡量全面,否則要被罵呀,人家說你寫本刑法連“期待可能性”都不講,你還敢號稱法學家,如果你接觸過你們會發(fā)現(xiàn)他們都是很低調的,比方說他們有100分的成就,他肯定說只有50分,相反,某些司考領域的“磚家”,有50分的成就就敢稱自己是100分,呵呵,這是后話了,如果你基礎不扎實或者壓根沒基礎,那么這套書就是不能不看了,有同學說,我看不下去呀,太多啦,怎么看我在我另外一個帖子《如何避免大意失荊州》已經寫的很清楚了,在此不冗述。
誤區(qū)二:民法要看聽某某老師的錄音,刑法要聽某某老師的錄音,更有甚者,把每個學科都列出一個清單,仔細一看全部是某一個培訓機構的,就算你不是這個機構的“托”,我想你這么說也是沒什么道理的,為什么呢?比如,刑法,你說聽某某老師的錄音最好,那其他老師的錄音你聽過嗎?沒聽過,你憑什么說只聽這幾個人的就可以了呢?呵呵,很簡單,他只聽過這幾個人的錄音,然后過了,過了什么都成經驗了,于是無論哪個老師,只要我過了你就講得好,只要我沒過你就講的差,這是不客觀的,其實司法考試老師很多,平均一個學科不下10個人,而每個人對老師的理解是不一樣的,同一個老師對于不同的學生效果是不一樣的,比如行政法的林鴻潮老師,個人認為在司法考試領域林老師已經是司考行政法名氣最大的老師了,那么實際效果呢,有同學說:“林老師講的太好了,我聽了一遍錄音就什么都懂了”,也有同學說:“這個老師講的太快了,聽了半天什么也沒記住”,那么到底是好還是壞呢,因人而異,基礎好的考生你聽林老師沒問題,基礎不好的考生可以試試其他的老師,林老師是一個很有社會責任感的老師,我也常??纯此牟┛?,受益匪淺,當然,學習是另外一回事,現(xiàn)在錄音基本上是公開的,網上都有下載,你一個學科多下幾個人的,都聽聽第一段,哪個你聽著順耳就聽哪個。
誤區(qū)三:我就看了幾遍某某老師的講義就過了,說這種話的人八成沒有參加過培訓,客觀上確實有很多老師講義做的很好,但是講義做的好不代表講義有價值,這是什么意思呢?大部分的老師都不會把所有知識都放在講義里,這樣就沒人來聽課了呀,那我不是鼓勵別人盜版我的講義了,要知道現(xiàn)在很流行什么“考資”,所謂考資也就是二道販子,很強的,你今天下午講的內容,我晚上就給你傳到網上去,當年岳不群有鑒于此,使用了很陰毒的一招,他故意把《辟邪劍法》里面改了幾個字,然后讓左冷禪偷去,結果左冷禪練《辟邪劍法》走火入魔,所以這時候講義能不能單獨看呢,不能,那我是不是一定要報那個培訓班才行呢,現(xiàn)在的培訓班多是暴利,動輒7000、8000,上W的,完全不用,你去網上下載他的錄音就行了,講義配合錄音用,保證你不會被忽悠,還省了幾千塊錢不是嗎,現(xiàn)在很多網站像**呀什么的,都是即提供錄音又提供講義配套的。
誤區(qū)四:越早準備越好,我當年準備了1年才考了370分。這種誤導更是摧殘人性的,為什么呢?司法考試畢竟是一門應試,是應試就沒必要準備那么長時間,我見過無數(shù)堅持準備1年半載的考生,其中不少人悲劇了,為什么悲劇了,因為他從三大本第一卷開始看,從序言開始,看了3天才看到目錄,又看了一天看完目錄,開始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難怪要看一年半載,原來是不分重點的看書呀,三大本一共大約350萬字,你要是每一頁都看,看6個月平均每天要看3萬字,而且你想也想得到,看完6個月之后你還能夠記得第一天看的內容嗎,司法考試不要復習的太長,哪怕你再謹慎也是一樣,你復習的太長,就導致前面看的后面記不住了,更容易后面堅持不下去,于是7、8兩個月在高壓的壓迫下最終放棄了,一般來說司法考試復習最多不要超過6個月,每天學習的時候要逐漸增加,而不能一開始就看10個小時,2、3月的時候可以每天看2、3個小時,每個月增加1、2個小時,到8月的時候進入每天看書10個小時的狀態(tài),這樣的進度是比較合適的。
誤區(qū)五:考前要去報個突破班,里面有老師泄題。司法考試機構抓住了學生投機和急功近利的心態(tài)推出了一些“突破班”,聲稱有什么考前信息,司考老師是不敢隨便泄題的,為什么呢?因為他可能確實知道一些信息,但是老師不可能泄題,你敢說是吧,你說了學生就知道了,學生知道了公安局就知道了,公安局找到你就問你從哪里知道的,于是從你往上找,肯定能找到始作俑者,你不是命題人弟子嗎,我直接找你的老師,再看看司考的命題人是什么人,基本上都是法學名家一類的,政法大學的校長院長或者行政學院的教授,他們犯不著為這幾萬塊錢干這種事情,這個風險率太高了,基本上你只要敢說就會被抓,只要被抓,哼哼,這可不是什么紀律問題也不是作風問題,這直接就是“泄露國家秘密罪”,要坐牢的,風險太大了,所以司考培訓的課堂上你什么時候見過張明楷講課、見過王利明、馬懷德講課,他們犯不著賺這點錢,而且反而要回避,所以命題人一般都不會告訴什么信息,所以不要相信什么考前信息,如果你壓根沒有復習你去報個突破班沒問題,反正你裸考也過不了,但是要是你真的認真準備了幾個月,這個突破班千萬別去,因為突破班上課的時間一般都是9月上旬,這個時間是做真題的關鍵時期,安安心心做一個星期的真題你會收獲更多,要是你去聽課了,你會發(fā)現(xiàn)沒什么收獲,怎么做真題,我另外一篇帖子里面寫的很清楚。
其實司法考試經驗里面的誤區(qū)遠遠不止這幾條,也不能說這幾條最有代表性,但是我相信你看了這幾條起碼能夠避免犯幾個錯誤,這就值得了,我說過,司法考試沒有捷徑,但是有歧途,我能做的就是讓你們少走些彎路,但是不走彎路也不意味著一帆風順,2012年極有可能是改革年,改革之后難度會進一步加大,至于如何改革,請等我下一篇帖子《司考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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