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思魯 ]——(2008-1-23) / 已閱38361次
三、做人走正道──年輕人的坦途
關于這個問題,我在“如何成為法庭上的常勝將軍”這個專題中已經講過。正如毛澤東所說:“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歸根結底是你們的!”如今,我已逾不惑之年,對此,我有很深的感受——“時日無多”,也就是說,我的未來不會有很大的變化。
其實,回顧過往,我也是走過很多彎路。但是,現在,對于年齡三十歲以下,接受過法學科班教育的年青人而言,如果有比較好的規(guī)劃,那么,你的未來肯定是光明的。盡管律師行業(yè)現在存在很多的問題,但是,正如之前我一直反復強調的——走正道同樣可以有好的發(fā)展。竭盡全力地把手頭上的案例做好,然后在通過一定的途徑將成果展示出來,如果可以做到這一點,在律師行業(yè)中,同樣有你的一席之地。對此,實現這一目的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刑事案件。其實,對于剛出到的年青律師而言,想要做到有案源,實際上也“不難”。我可以這么對大家說,我所辦的每一個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基本都給我介紹了案件。
很多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時都有這么一個特點,那就是會見當事人的次數不會超過四次。但是,每個案件,我會見當事人都會超過十五次,甚至五十次以上,并且,每個案件都有非常詳盡的會見筆錄,而除筆錄中存在一些不能公開的信息這種情況外,我都會將所有的筆錄對外公開。
當當事人處于被關押狀態(tài)時,會考慮很多問題:最好的情況是什么?最壞的情況是什么?我的家人現在怎么樣了?而在這種狀態(tài)下,當事人唯一能會見和“溝通”的“親人”便是律師。
這種情況下,律師需要扮演這么幾種角色:第一種角色大家很容易就可以聯(lián)想到,那就是提供法律幫助。除此之外,律師還有其他兩種角色需要扮演:首先,那就是當事人家屬的“代言人”,在排除產生其他糾紛的情況下,律師應當扮演好這個角色;其次便是充當當事人的心理醫(yī)生。我們與當事人溝通交流時并不會單純停留在法律層面,但是,由于時間與主題所限,今天對于這個問題就不展開!
如果你能夠負責任的、全方位的關注當事人,并在每一個階段均留下記錄,若你能再運用一些技巧,那么,讓當事人為你介紹案源是絕對不成問題的。
這種情況雖然在刑事案件中比較典型,但是并非局限于刑事案件。無論是因為在辦案的過程中當事人感覺你是敬業(yè)的,還是因為在結果出來之后當事人感覺非常滿意,這兩種情況,不僅是對拓展案源,而且對你自身的辦案能力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二種情況就是你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在這個前提條件下,你能夠通過出版著作、公開演講或者網絡營銷,將你的成功經驗出來,那么,以后肯定會有源源不絕的案件自己找上門來。而且,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通過網絡營銷吸納過來的案件還有這么一個特點:那就是當事人一般都是有一定理由的。你以前辦理過什么樣的案件,就已經決定了你往后辦理案件的類型。但是,作為律師,也不應受限于你以前辦過的案件,通過一些途徑,還是可以將受理范圍逐步拓寬的!
因此,我不止一次地強調,通過竭盡全力將手頭的案件辦好,并在適當的時候將你的成果通過一定途徑宣傳出去,那么,你以后便無須擔憂案源的問題了!
“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黃沙始到金”。各位年青的律師律師助理們,盡管前方的道路艱辛,但是,“人間正道是滄桑”。選擇正確的發(fā)展方向,義無反顧的朝這個方向挺進,那么,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年青人,你們在未來在律師行業(yè)中,定能“乘風破浪,直掛云帆”!
鄧立新律師:我與王律師有過兩次使我印象非常深刻的間接接觸。第一次就是在關于佛山市XX區(qū)公安分局領導出事的那個案件中。當時我就納悶:王律師怎么這么“厲害”,居然能把這個案件拿到手。今天,聽完他的講座,我便明白了。我想請問在座各位,有哪位能夠在辦理一個刑案中會見當事人超過十五次的?包括我本人,我覺得我自己對當事人已經是夠負責任的了,但是,我也沒有嘗試過在一個案件中會見當事人超過十五次的這種情況。王律師如此專業(yè)、如此敬業(yè),難怪當事人能夠主動找他并給予他絕對的信任。第二次讓我印象深刻的接觸,是與應聘過王律師助理的一位同事的談話。這位同事對我說,王律師對助手的要求非常嚴格,不僅要會操作計算機,而且,在文字表達能力方面,一點也不能含糊。不僅是對自己,對于助手也是“嚴格把關”。當王律師的助手必須具備扎實的專業(yè)基礎,同時,做事還必須盡心盡責,而王律師也是將他的助手作為“徒弟”,作為“人才”來培養(yǎng)的,這也難怪很多年青的律師助理都非常向往成為王律師的助手。
王律師:的確,鄧律師剛才所講的兩個方面的問題都很重要。首先是負責任,這個我剛才已經不只一次的跟大家講到。另外,文字表達能力也很重要。但是,其實,有很多精彩案件的內容,是無法通過文字表達出來的。最精彩的是什么呢?一種是律師沒有經由訴訟程序便已經化解矛盾的案件;另一種是雖然進入訴訟程序,但是,在初見端倪之時,未經歷法庭上激烈的對抗便已解決的案件。這兩類案件是極難用文字記錄與表達出來的。反之,由于激烈的抗辯往往是最扣人心弦的,因此,此類案件的關注程度最高,但是,最精彩的案件并不是這類要經由庭審解決問題的案件。因此,我認為,律師的最高境界便是,通過積累大量的訴訟業(yè)務經驗,利用逆向思維,幫助當事人防范法律風險。但是,訴訟經驗,特別是刑事辯護方面經驗的積累,是達到這個最高境界的一個基礎!
勞敏生律師:王律師在我們所有這么幾個特點。首先,至少在我看來,王律師是我們所營銷方面做得最好的律師之一。在網絡方面,他的金牙大狀律師網是非常完善的;同時,王律師的演講水平也是十分出色的,這個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其次,王律師所辦理案件的成功率非常高,我們經常是“不謀而合”,在同一個案件中為當事人爭取利益。再次,在高勝訴率這一基礎上,王律師十分善于總結。王律師在一個案件完結之后,便對該案進行理論上的深化,深入淺出。在尋根問底的基礎上,又以非常通俗的語言將深奧的法理表達出來。而要做到這幾點,對我們來說都是不容易的。今天王律師所說的,都是他自身經驗的總結,不僅是對在座各位年青的律師,對于我,也是一次不小的收獲!
王律師:其實,我在講座開始之時便已經跟大家說過——我今天所講的都是真話。我與勞律師、陳律師之前也都溝通過,那就是,在現階段我們國家,律師是在狹縫中求生存。我們的國家并不重視法律,因此,法律人自然也得不到尊重。但是,即便律師的生存環(huán)境十分惡劣,正如我剛才反復強調的,我是不贊成大家做走關系路線的“專業(yè)戶”,原因我在剛才講座的主體部分也已經談到。我現在有一種想法,就是在業(yè)務上漸漸轉向以法律顧問為主。我雖然經歷了不少大案要案,在經驗方面,無疑是比年青的時候更加豐富。但是,我感覺我現在在法庭上的水平是低于以前的。為什么呢?法庭是年青人的世界,律師站在法庭上是需要激情的。特別是在那種針鋒相對、激烈對抗的案件中,律師更需要激情與魄力。作為律師,如果你富有激情,那么你在法庭上說話時便更顯底氣十足。但是,如今我已無法重燃當年的那種激情,因為,隨著人生閱歷的增加,對我國司法現狀已有了一個全面的了解。在這種情況下,自己不免總是這么想:有理由不一定會贏。現在,我也只能將希望寄托在在座的各位年青律師的身上。(此文為筆者于2007年11月23日在《金牙大狀律師論壇》上的主題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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